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二、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預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部門職能
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領導全市檢察機關通過行使檢察權,追訴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部門主要職責
1、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2、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準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4、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5、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6、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7、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部門預算為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
(一)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部門機構及人員基本情況
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現有內設機構18個,分別為辦公室(新聞辦公室)、干部部、宣教部、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辦公室(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檢察技術信息部、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計劃財務裝備局、機關黨委、司法警察支隊、另設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現有編制數共計128個,其中政法專項編制107個、事業編制21個。實有干警110名,其中政法專項編制96名,事業編制14名。
(二)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單位設置
納入2022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情況:
單位情況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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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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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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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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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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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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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我院收入預算2984.4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收入增加216.81萬元,增長7.8%,增長主要是由于2021年人員經費增長。
支出預算2984.46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長216.81萬元,增長7.8%,增長主要是由于2021年人員經費增長。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收入2984.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2981.05萬元,上年結轉3.41萬元。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支出2984.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05萬元,占比69.93%;項目支出897.41萬元,占比30.07%。
主要用于“機關日常運行、辦案業務費用的開支和業務裝備的采購”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規模情況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2984.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984.46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具體使用安排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603.2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93.11萬元。主要用于我院機關為保證日常運轉發生的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用于辦案業務費用的開支、業務裝備的購置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4.5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104.4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7.73萬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醫療保險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2.18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1.17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為我院機關干警計繳的住房公積金。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我院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41萬元,與上年相等。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相等。
2、公務接待費1萬元,與上年相等。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0萬元,均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與上年相等。
第三部分 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22年,我院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99.25萬元,比上年增長10.65萬元,增長3.69%。主要原因:2021年我院人員經費增長,導致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增長。
二、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91.3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7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21.3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末,我院共有車輛11輛,其中:應急車輛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6輛。
四、2022年度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2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公開績效目標13個,公開項目占全部預算項目的81.25%,三項未公開原因為:涉密。公開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492.05萬元,占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3.6%。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自治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內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員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業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一、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的各類活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二、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第五部分 預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預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薛敏 聯系電話:0474-8985495
第六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部門預算公開表1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