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了修訂并于2019年6月1日開始實施。今年是新修訂的《公務員法》頒發實施的3周年,為不斷提升檢察系統公務員管理科學化、法治化、規范化水平,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在黨組中心組學習會上對《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進行了深入學習,并組織廣大干部進行自學。
為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7月28日干部部組織全院干警進行了《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知識測試,全體干警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包括院領導在內的全院150余名干警態度端正、嚴肅認真地完成了本次知識測試。
在“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集中宣傳月”活動中,市院營造了濃厚的學法、知法、用法氛圍,黨組成員帶頭學習,全體干警積極參與,實現了學有所得、學有所獲。同時,市院將以“集中宣傳月”為契機,把學習宣傳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經常,不斷推動公務員法律法規貫徹落實走深走實。
【文字】市院政治部干部部 劉屹東